2022年全省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要点
2022年全省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紧密围绕全国调查评估统计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强基础、补短板、抓落实、见成效”工作思路,全力推动事故调查处理、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应急管理综合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举报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省应急管理改革发展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一、科学严谨,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质量
1.强化事故挂牌督办和提级调查。对工矿商贸较大及以下事故要全部实施分级挂牌督办。提高提级调查比例,对重点行业领域发生迟报、瞒报和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原则上要提级调查。加大对事故调查的抽查督查力度,重点督办调查程序、原因分析、性质认定、完成时限、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建议等情况。
2.加大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力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推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既要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从重给予经济处罚,更要严肃追究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连续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属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监管责任。
3.推进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要按照《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实施细则》要求,认真推动事故问题整改。事故结案后10个月至1年内,按事故级别分别由各级政府组织开展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对超期没有开展和公开的要进行通报,并同提级调查、挂牌督办情况,一并纳入对各市安全生产的考核范围。
4.着力提升事故调查报告质量。强化事故调查技术基础工作,结合事故调查实践,探索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为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分清事故责任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规范事故调查报告框架体系,解决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不完整、结构不统一问题。
二、求真务实,全面提升统计分析工作水平
5.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统计工作。不断提高事故直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建立事故内部分工协作机制,通过突发事件上报、舆情监测、举报投诉和执法检查等渠道实现事故信息共享。会同人社部门,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工伤认定申请记录核查比对事故工作机制,加强对企业涉嫌瞒报漏报事故行为的监督。加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力度。加强与执法部门的配合,完善统计数据信息,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典型案件查处、行政处罚、责任追究以及行刑衔接等情况。抓好行政执法系统中两项及时报送的日常统计和三项定期填报的年度统计内容。
6、加大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统计监督制度体系,对统计工作机制不健全、数据异常变化、质量不高、工作进展缓慢的市县,组织开展会商研判、自查自纠、检查督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和企业有效落实事故统计直报责任,切实防范统计数据应统未统和统计造假行为,确保各项数据信息全面真实可靠。
7.严格落实事故统计各项制度。事故统计要严格按照“先行填报、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统计核销”的原则开展,建立健全内部事故统计和调查工作衔接机制、事故定性联合审查机制。严把事故核销审核关口,规范事故核销备案流程。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核销,分别逐级上报应急部和省应急厅核准后,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核销。
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的事故,在调查结束30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上传到事故直报系统。
8.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要建立内部会商研判机制和月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分析研判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同时借鉴、分析其他省份事故情况,及时对事故暴露出的苗头性、规律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薄弱环节,研究提出防范化解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的对策建议。
三、积极探索,推进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
9.推进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学习借鉴应急部编制的《灾害调查评估报告汇编》中调查评估实例,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做法,结合近年来调查评估实践,建立调查评估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自然灾害调查评估调研工作,深入基层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梳理汇编有关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的法规、制度、政策文件及程序规范等,指导各地灾害调查评估工作有序开展。不断促进全省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开拓创新,推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10.完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工作机制。应急部《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出台后,做好宣贯和实施工作,及时制定我省的实施细则,督促指导各市开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推进与发改、财政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共用,健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公开、查询、应用和反馈机制。
11.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结合年度课题计划和现场调研,研究提出以信用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监管指导意见,推动建立制定信用状况分类标准和规范、一般违法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推动各地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五、严格规范,加大事故举报核查处置力度
12.规范事故举报核查工作程序。按照“分级负责,属地办理”原则,精准研判举报线索,确保核查工作程序合法规范、证据扎实严谨、结论依据充分。对上级交办的、多次举报的和媒体关注的事故举报,要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进行现场督办,必要时组织属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召开推进会,坚决防范因核查工作不力,引发舆情炒作、越级上访等事件的发生。
13.加强宣传拓宽举报渠道。各级要进一步拓宽安全生产举报渠道,简化举报程序,实现举报案件快速受理、核查和反馈。要深入推进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举报规定,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新闻媒体和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定期公布举报监督的典型案例,通过奖励和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宣传等措施,形成全社会监督的氛围。
六、夯实基础,全面提高干部队伍履职能力
14.理顺调查统计工作体制机制。要进一步优化整合内部机构设置,理顺工作衔接机制,尽可能将事故调查、灾害评估、综合统计、事故举报和诚信体系建设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不能整合的要理顺工作机制,努力解决机构设置上下不对口、业务部门分散所带来的突出问题,确保机构运行顺畅、协同高效。
15.加强业务培训推动学习交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基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多种形式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围绕事故统计、事故调查、自然灾害评估、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举报等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制度宣贯、政策解读、典型案例推介和工作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效率。